幾年前買了一戶二手大樓,
最近我們社區發現登記公設的時候不知道是誰出包了,
本來A棟每層三戶分樓梯間,B棟每層兩戶~~
結果登記成A棟變成兩戶,B棟變三戶分........

最近有住戶發現這件事情,管委會要求大家拿出戶籍謄本,
說要幫大家更改為應該有的樣子......

經過計算,我目前的權狀應該要少兩三坪!
聽到差點沒昏倒~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現在代書打電話來,根本就不想交出權狀啊!
雖然是私人財產,可是也怕像文林苑一樣被強迫分配財產~~

唉.....
差了好幾十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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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不屬於自己的你強留也沒用啊~去調出原始資料後妳還是得修改的~放寬心吧~
我還蠻好奇這樣可以告當初登記的人嗎?
錯誤應該是由誰來負責呢?

你等會 wrote:
我還蠻好奇這樣可以告...(恕刪)


可以去告國賠丫

登記的地政事務所收的登記規費裡面

會有一定比例提撥儲金,就是要賠登記錯誤的

儲金先賠,國家在跟有重大或故意疏失的公務員求償

如果真的是登記錯誤,賠的機率蠻大的

因為台灣的登記制度是有公信力跟公示力的

隱藏的含意就是人民相信登記的效力

如果因此權益受損,國家應負擔賠償的責任...
可是我覺得這個案例可能不會成立耶!
因為如果屋主或建商提供的資料有問題
那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本來就有錯
那錯誤就跟地政事務所沒有相關
如果是建商錯誤
那也很難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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