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在看預售屋的時候一時衝動就簽約了如今家裡的人知道 願意出些錢幫我買房子但是我必須退掉那間預售屋有些問題想請教1.合約上面寫著 要退要付出15%總價是指全部總價15%還是我付的簽約+訂金15%2.我稍微查找一下網路說是在合約審閱期五天內可以全退但是那份契約上面有個選項內容是業已充分了解本契約條文,是願放棄行使契約審核權利也已經簽名了這樣是不是代表五天內也是不能退了?(但是我是在1/20簽約的) 真慘
先去找建商談吧..不過請不要直接担白強應的就要退掉...用客氣一點的方式談 .. 例如家人反對丫.. 蓋完交屋日期會太久等等俗語說的好.. 伸手不打笑臉人您客氣一點跟對方談總是會比較有好處..另外買房子千萬別衝動丫另外再付訂金時我是會要訂單上註名 .. 有?天的考慮期.. 如果?天內沒有答覆確定要買..則表示買家放棄購買權利.. 賣家應訂金無條件退還如果銷售小姐不同意, 那就不下訂了.. 等最後確定要買了再來下訂如果被賣掉了.. 也只能說這棟房子與自己無緣期待下一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