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在看預售屋的時候

一時衝動就簽約了

如今家裡的人知道 願意出些錢幫我買房子
但是我必須退掉那間預售屋

有些問題想請教
1.
合約上面寫著 要退要付出15%總價

是指全部總價15%
還是我付的簽約+訂金15%


2.
我稍微查找一下網路
說是在合約審閱期五天內可以全退
但是那份契約上面有個選項
內容是
業已充分了解本契約條文,是願放棄行使契約審核權利
也已經簽名了
這樣是不是代表五天內也是不能退了?
(但是我是在1/20簽約的) 真慘
文章關鍵字
1.總價的15%或是訂金全額(這部份可以談的)
2.如果勾選了,不管幾天都不能退
3.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吵贏了就是你的,吵不贏就摸摸鼻子吧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我也有同樣經驗(下訂後後悔)
依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規定, 退訂扣15%
但若是轉讓,則手續費最高以總價千分之一為限
因此我委託永慶幫我賣
最後小賠幾萬元脫手
先去找建商談吧..

不過請不要直接担白強應的就要退掉...
用客氣一點的方式談 .. 例如家人反對丫.. 蓋完交屋日期會太久等等
俗語說的好.. 伸手不打笑臉人
您客氣一點跟對方談總是會比較有好處..

另外買房子千萬別衝動丫

另外再付訂金時
我是會要訂單上註名 .. 有?天的考慮期.. 如果?天內沒有答覆確定要買..
則表示買家放棄購買權利.. 賣家應訂金無條件退還

如果銷售小姐不同意, 那就不下訂了.. 等最後確定要買了再來下訂
如果被賣掉了.. 也只能說這棟房子與自己無緣
期待下一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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