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mon wrote:房東說退租需提早一個...(恕刪) 你必須自己再檢視租約條文。一般來說,租約到期就是到期,不是沒表示意見就自動續約(除條約有注明自動延約)約滿就是不定期合約了,雙方合意就隨時可以解約。
aemon wrote:房東說退租需提早一個月說明不續租,若無說明不續租將認定為同意續租(已滿半年租約時未簽訂新合約)如今要退租碰到此糾紛,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PS:合約書是一般常見的紅色合約本子...(恕刪) 合約都沒有寫要同意續租,也沒有簽訂新合約,您還真聽話~【房東說退租需提早一個月說明不續租】這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不續租將認定為同意續租】...都沒白紙黑字,都尚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