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這間租屋我們租了快三年(老舊公寓)這幾天家裡常常跳電 明顯電路不穩定就在前天 家裡電視燒壞(舊型電視)總電源從開後 不到多久又全面跳電一天下來跳電個3-4次隔天請房東過來看,處理一下後,還是跳電幾次下來冰箱IC板燒壞熱水器燒壞電視燒壞小烏龜燒壞........等等.....幾乎用電的家電都要維修請水電工師傅來維修後 表示當初接電就沒有處理好(房東先生自己接的)請問這樣我們因該跟房東索取維修費用嗎?還是因該自己吸收這筆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