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鄉下地方小型住辦舊房客原訂租期去年七月到12月底因為他第一次租所以就便宜租他3500到期時他說續租3個月到3月底後來有人要租我只能跟他說抱歉租期3個月目前到6月底新房客要用6000從7月開始租昨天已經跟舊房客提醒有新房客請問這個要怎麼跟新房客簽約?
如果現有房客是口頭續約,建議要簽一個終止的協議書(到6/30)如現有房客有簽租約且屆滿日是6/30那上述協議書可省略保險一點可以存證信函通知現有房客屆滿不續約新客戶原則上就是簽一份新的租賃契約(自7/1起租)
luma8888 wrote:跟新房客簽約不是問題, 重點是舊房客何時歸還房屋?..(恕刪) +1因為沒拿去公證,我去年10月底跟房客說請她們最晚今年一月搬家房客到現在還沒走,舊房客沒走前你最好不要先簽約,以免到時候開天窗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