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若房客想提前一個月解約, 那麼房東需不需要退回一個月的租金給他呢?那麼合約上打的就不是好笑了嗎??
文章關鍵字

qoomg2011 wrote:
請問一下, 若房客...(恕刪)


房租 算法 一般都是月初 給當月的!!

為啥要退一個月給她 他又沒付??

是押金嗎??
有的會預付半年或一年

tsai5059999 wrote:
房租 算法 一般都是...(恕刪)
提前解約,一個月押金自然是沒收囉
換個角度,如果您是房客,您希望房東如何處理?

押金是保障屋主的最後一道防線!

假如房客準時交房租,退租時房子狀況又幫您維持很好!

坦白說提早一個月退租,是沒必要扣押金

至於合約,雙方合意即可,又不是不能變更!

多拿一個月押金,您也不可能因這押金變富有

少收這押金,您也不至於變窮

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屋主自行斟酌吧!

反之,若房客不是那麼優質,照原本合約走吧!

不管有沒有約滿退租,房東都不可以扣押金
dennyshih9 wrote:
提前解約,一個月押...(恕刪)
qoomg2011 wrote:
請問一下, 若房客想...(恕刪)

我的房客退租時,
押金部份有告訴房客,因只有夫妻二人,
用電用水應該不多,所以,
1,要等到水電帳單(帳單是兩個月寄出來)的費用扣除後,剩下的再退給他。
2,只抓大概的水電費用(我小扣500元),其他當場退。
他選2,
好聚好散,給你參考。

qoomg2011 wrote:
請問一下, 若房客...(恕刪)

我房客租到11.5個月未租滿12月,當初押金拿兩個月最後只退1.5個月,0.5個月的押金拿來充當半個月的租金,跟沒扣押金意思是一樣的,也就是租多久拿多少的租金,當期的水電也沒跟對方討,真的沒差很多就不用太計較。
這狀況取決於,房東要不要太計較的態度而已,
合約是保障雙方的,不是保障弱勢的..
因為沒有一個標準來判定弱勢跟強勢..
假設你只有這一兩個房客,計較也沒用..
假設你有五六十個房客,那麼各各都不用按照合約走,
你會輕鬆嗎?
感謝樓上各位大大提供寶貴意見, 那樣我心裡有底了, 謝謝你們~~~~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