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兩人喬得攏就好了我認為原則是一人出一半,賺得多的可以多出一些譬如我繳房貸(2w/m),我老婆繳小孩的保母費(17k/m)家用每個人每個月掏三千出來繳水電網路費,多的存起來當基金外出吃飯大多我掏腰包但平時買菜或買便當大多老婆出(因為她去買)家裡一台車(我的名字),養車費用我出,上班大多三個人一台車出門(兩大一小,先載小的去保母家,再載老婆去上班,我再去公司,下班反過來),車子開銷也都我出。所以整體來說我會出的稍微多一些,但詳細到底差多少我沒仔細計算過,兩邊都能接受就好。重點是有意見要提出來,兩邊共同討論
我來分享我的~我全家開支都由我支付~老婆的薪水全數存入銀行當作已經買房子繳貸款了(因為住老爸舊家所以目前也沒有買房需求)老婆平時也是刷我的副卡不過大家都跟我說要是我老婆跑了那我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