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在前年跟台中某建設公司買了一間預售透天厝,在蓋房子的這段時間我常常跑去外圍看工程進度,曾多次向建商詢問是否能進去案場看看,但總是被建商以安全為由婉拒.直到去年年底公司終於通知要準備跟銀行對保,我也滿懷期待能順利入住新家.

在對保前,公司通知要初驗房屋,由於我們是社區第一戶驗屋,驗屋時來了一堆人(水電、弱電及建設公司相關人士等等),不過就是缺東缺西.好比剛進房子時,建商的人要我們從最上面開始驗,我就跟著他們爬到水塔部分,然後發現現場還沒有電,水電的師父也還沒到.我想說反正時間還早,那我就依照我想到的問題先發問好了.看著設計變更時建設公司提供的水管的圖面,我就指著圖面上寫的水塔後有設計全戶過濾設備說,這個設備在哪裡? 建商的人反而問我我怎麼會有這張圖,接著說圖面已經有改,過濾設備已經改成二樓廚下型濾水器. 反正在接待中心就知道有這個東西,所以我也沒再追究圖面上的這個過濾設備.接著我下到四樓半的地方,當時太太正在跟建設公司的業務討論,原來是落地窗上有裝防盜磁簧,但是因為我太太把"門開過頭",所以導致磁簧被撞掉了.這時我們真的是又好氣又好笑,怎麼會說是我們開過頭,怎麼不是安裝時就把開門的範圍給設定好,才不會讓使用者有"開過頭"的機會.後來就說全棟的鋁門窗都會再調整過,下次驗屋就會調整好了.

接著我們就被一堆人引導看各個牆壁上的電源插座及資訊插座是否有電,後來我說冷氣的排水管還沒驗,建商才找人趕快去買水管來.由於驗屋前我有先列個點檢表,我就對照著我的點檢表第一項"4樓廁所改用免治馬桶座". 疑,馬桶座怎麼不是洗屁屁的? 趕快問一下建商,他還懷疑我真有這項嗎?還好我把設計變更的資料也帶上,就直接出示資料,建商才確定是他們漏掉.(我心想:不就還好我有注意到,不然這下錢就白繳了.)後面驗屋除了不可能沒有的小缺失外,還是有發現我有設計變更但建商卻漏掉的項目.就這樣,從早上九點驗到中午十二點多.最後草草結束,並承諾下次覆驗時就會全部改善.

重點來了,業務這時就很鄭重的提醒我,我們下次通知覆驗時就要交屋囉!我說,這房子這麼多問題,你還趕著要跟我交屋. 她回,下次一定會全部整理好,到時候你就可以準備搬進來了.所以你要不要考慮提前過戶,先過戶,然後銀行撥款,等房子修繕好了當天直接交屋.
我說,等房子修好再說吧! 她又回我說,我們的契約有載明,當房屋沒有重大瑕疵(會影響生活起居)的情況下,買方不得拒絕交屋喔!

後來在元旦連假的第一天,業務真的跟我們約交屋.我自己很掙扎,明明社區沒幾戶,看到的房子幾乎都還待修繕,這樣真的能搬進來住嗎?可是我又怕如果我拒絕交屋,公司會以我違約,直接拿我的本票下去兌現.所以我也是半推半就的情況下完成交屋.交屋後我也很開心,趕快找熱水器廠商跟窗簾廠商來估價安裝,然後預排了1/10要搬家.當時因為社區中庭跟大門完全沒進度,我就想或許先搬進來也無妨.在跟工地主任確認過後,我就約了搬家公司1/10要搬家.過戶幾天後,我發現建商開始要做社區大門了,趕緊向工地主任再確認1/10搬家是否會影響.後來主任就改口說要灌漿,所以沒辦法讓我搬.我只好趕快聯絡搬家公司,再約另一個時間.後來確定1/16搬家有空,我們就再向工地主任詢問是否可以搬家?當時主任也說沒問題,一定會讓我搬進來,就這樣搬家的日子確定了.

可是,今天下午住我對面的鄰居趕緊聯絡我,聽說1/16開始中庭要灌漿,所以我不能搬家.我聽了嚇一跳,日子都接近了還跟我開這種玩笑嗎?我趕緊打電話給建商的業務,她說她下午休假,所以晚一點幫我確認.之後跟我說確定是星期四(1/17)要灌漿,所以我搬家沒問題.但是後來工地主任又給我消息,說工地1/16開始為期三天要做中庭的地坪(要綁鋼筋跟灌漿),我整個傻眼.之前不是才說可以搬家的嗎!我還約了好多廠商要估價,只好趕緊一一通知改期.

讓我非常不愉快的地方是:

1.建設公司你說沒有重大瑕疵不得拒絕交屋,結果交屋後,我要辦網路移機不能移(社區的線路還沒有經過NCC審核).天然氣我要申請掛錶,結果社區大門還沒做好,沒辦法掛錶.所以我的基本生活需求都沒辦法滿足,你還七早八早趕我交屋.(我覺得他們只是想早點拿到錢,把利息轉嫁到我們身上)

2.工程的進度只有在要收工程款的時候才會告知,其他時間都要自行詢問,就像我預定第一次要搬家前才發現社區要做大門,驚覺我不能搬家.第二次要搬家的日期也是鄰居告知我才知道我不能搬.

雖然工地主任說1/19號就會把我們社區的工程全部結束,不過不知道到時候又會出現甚麼驚喜.遇到這種不良建商真的是好累~~~
好想叫建商把不能搬家這段時間的貸款利息錢賠給我們,並把保固的期限重新計算(從可以讓我們入住後開始計算)

工作小熊 wrote:
當房屋沒有重大瑕疵(會影響生活起居)的情況下,買方不得拒絕交屋喔!(恕刪)


這條是騙老實人用的

像你提的問題..

不簽就解決了

畢竟你說的問題是沒辦法入住..

黑羽斷翼 wrote:
這條是騙老實人用的...(恕刪)


說真的,我當時也很擔心建商會拿我簽的本票去兌現,這樣我會更困擾。

不過我打去1950詢問後,小姐說當時我並不應該同意交屋,所以當我同意後,我的立場就站不住腳了。
現在買房子真的不比以前了 真的很可怕
有良心的就很有良心
沒良心的真的是喪盡天良...
你好,請問一下「當房屋沒有重大瑕疵(會影響生活起居)的情況下,買方不得拒絕交屋」

如果你不簽,他可以拿著本票去兑嗎?

我即將驗屋,也有這條,嚴重的是我們還沒有交屋款⋯
再來請問一下1950是什麼專線?

fly371012 wrote:
你好,請問一下「當...(恕刪)


您好,我是不知道如果我當時堅持拒絕交屋,建商會不會真的拿本票去兌現。

不過1950(消費者保護專線)的小姐跟我說,如果在我還未同意交屋前就跟他們聯繫,事情可能還有討論的空間。所以您如果也有疑慮,不妨打去諮詢一下看能得到什麼協助。

祝您也能順利入住新家。
真的不該簽的....
還好樓主有打去問,讓大家知道可以不用簽
真是辛苦你的犧牲了~
工作小熊 wrote:
說真的,我當時也很...(恕刪)

謝彥璋 wrote:
真的不該簽的......(恕刪)


我後來有遇到其他鄰居,得知雖然建設公司也有催他們交屋,但是他們仍以房屋未達居住標準拒絕付清尾款(扣部份交屋款待房屋完全修繕後再付清)。

他們的做法是將所有房屋缺失的資料蒐集好交給律師,請律師寄存證信函給建設公司,要求要等修繕後才給付尾款。

供您參考~~

工作小熊 wrote:
我後來有遇到其他鄰...(恕刪)



謝謝你,趕緊筆記⋯
最近感觸良多,買個房子被建商與代銷亂亂搞,
真是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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