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2020/12 購入一個兩房的房子

當時寬限期3年,然後2成頭期,剩餘房貸。

2023想更換更大的房子,但想請問

1. 如果舊房子房價有上漲,稅務有辦法避掉嗎?還是仍然需要支付50%稅務

2. 通常會建議先賣再買?還是有什麼推薦的方式呢

3. 更換為新屋後,寬限期還會在嗎?

謝謝
兩稅合一 滿兩年35%
若出賣前一年無出租或營業
符合自用住宅條件
可以利用兩稅合一重購退稅
大換小按比例退
小換大全額退
登記名義人夫妻可

自用住宅土增稅重購退稅
前一年無出租營業
但是大換小沒得退
登記名義人需同一人

兩種退稅
購與售 在兩年內先後順序皆可
新購房屋
五年內皆不可作非自用住宅使用

還是要請教專業的人
才不會漏掉要注意的事項
chiaching
很中肯專業的說明
dennyk wrote:
3. 更換為新屋後,寬限期還會在嗎?

在舊屋仍有貸款未清償的情況下,發動第2間房的貸款
會被視為"投資"
利率差一點,且沒有寬限期

先賣再買可以避掉這問題, 但是時間差,住居安排...要想一想怎麼安排
dennyk
第一棟的寬限期也會消失嗎? 還是只有第二間會不能申請寬限期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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