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2020/12 購入一個兩房的房子當時寬限期3年,然後2成頭期,剩餘房貸。2023想更換更大的房子,但想請問1. 如果舊房子房價有上漲,稅務有辦法避掉嗎?還是仍然需要支付50%稅務2. 通常會建議先賣再買?還是有什麼推薦的方式呢3. 更換為新屋後,寬限期還會在嗎?謝謝
兩稅合一 滿兩年35%若出賣前一年無出租或營業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可以利用兩稅合一重購退稅大換小按比例退小換大全額退登記名義人夫妻可自用住宅土增稅重購退稅前一年無出租營業但是大換小沒得退登記名義人需同一人兩種退稅購與售 在兩年內先後順序皆可新購房屋五年內皆不可作非自用住宅使用還是要請教專業的人才不會漏掉要注意的事項
dennyk wrote:3. 更換為新屋後,寬限期還會在嗎? 在舊屋仍有貸款未清償的情況下,發動第2間房的貸款會被視為"投資"利率差一點,且沒有寬限期先賣再買可以避掉這問題, 但是時間差,住居安排...要想一想怎麼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