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自民國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截止,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自民國111年8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開放申請,不論您是租屋、購屋或修屋,凡是符合資格者,皆可提出申請「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本文將帶您快速看方案內容。
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認為,「那整個住宅政策,真的是讓人民只要住得好為主,並不是買房子,租屋黑市其實是政府應該提供更多的資源,去來讓這些房東減少逃漏稅的功能,然後租金的補貼才可以下得去。」內政部推出租金補貼2.0,請領年齡下修到18歲,免附房屋及房東證明資料,補貼日期有望從申請當天開始,希望減輕租屋族負擔。










資料來源: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aspx?n=37&s=561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