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經驗分享)
網購不一定能享有七天試用退貨
尤其是 私人貼身用品 包含耳機

在Xxxxx購物中心購買BEATS耳機(5990元)
因此款耳機市面上假貨太多
貨到後,確定外盒沒有標示拆封後不能退貨
於是打開檢查,並連線手機試用。
但,音質和價格不符,所以選擇退貨
退貨時,客服來訊
表示已拆封無法以新品販售
故要收取1198元整新費用。
網購耳機一定要注意~~
問清楚之後再下單(有些購物平台是可以接受耳機退款的)
文章關鍵字
wei fu wrote:
BEATS

最下方就寫得清楚了,買的時候都沒看
而且你說有可以換得為什麼不在那買,是在哈囉
https://tw.buy.yahoo.com/gdsale/Beats-Solo3-Wireless-Club-8871285.html
退換或問題 ※
基於個人衛生考量,將不開放試用。
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換貨以前,請勿拆封,
一經拆封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即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天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以下情形例外不適用: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報紙、期刊或雜誌。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所以這影音這東西還是實體可以試聽的在買吧,不然你就找可以讓你試聽七天的網站。
小帥5027 wrote:
最下方就寫得清楚了,(恕刪)

你怎知道我買的產品,當初購買時網頁有寫呢?
如果有寫,我當然就不會買呀
怎麼不去買那個可以退的平台?
買了,也給退了,不收取費用
MOMO平台,買SONY耳機
分享經驗而以,很多民眾不知道耳機屬於不能退的
希望民眾購買前能問清楚,別像我一樣多付了其它費用
這裡不是分享經驗分享嗎?
真實經驗分享~還要被酸民調侃?
waitinge wrote: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恕刪)

好的,謝謝您的建議,我也是經歷過才知道~感謝
wei fu wrote:
(網購經驗分享)網購...(恕刪)

賣場寫得很清楚、挺合理的。而且鑑賞期(或稱猶豫期)本來就不是試用期。你訂單的運費和退貨的逆外流費用都是廠商要吸收的。因為你個人因素要退貨,廠商還得承受你所有後果,這生意要怎麼做..。

使用者付費前提下,拆箱試用者欲要退貨,付整新費也是合理的。下次確定好再下單吧(或是找願意讓你免責退貨的買,如美式賣場)。
以後記得一定要詳讀購買網頁上的資訊
不然到時候不能退或退了要付錢
連心情都會受到影響
waitinge wrote: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天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以下情形例外不適用:


這是消保法19條保障的"鑑賞期"
適用的狀況是原物原封不動的歸還
當拆封使用後狀況就不一樣
要依照民法第 259 條的規定支付整新費用

名  稱 民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 259 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wei fu wrote:
你怎知道我買的產品,(恕刪)


不要衝動
整新費用是民法規定的
各大購物網站都會條列
你大可回去仔細看一下

不是耳機而已
網購的東西只要內包裝拆了封
退貨都要付整新費用的
wei fu wrote:
(網購經驗分享)網購(恕刪)


樓主買的應該是Power Beats PRO,
5990,
那個價格的Power Breats PRO 我也在那個網站買過,今年1月買的,5990
在正品序列號的位置在該商品上找不到序列號
外包裝盒上也沒有序列號
並且充電時耳機盒燈號也沒有轉白色
我認為是假貨

那個網站有15天鑑賞期,並且我買到的就是已拆封過的商品
第2天果斷退掉,沒有收我任何退貨的費用
退貨前我還用手機藍芽把該耳機名稱給改成"這個耳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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