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jico_lin wrote:
你跟本是抬槓,誰分不清哪些可拿那些不可拿,店家的氣球一直以來都是宣傳贈品...(恕刪)
小弟是提醒不是再跟你抬槓!
贈與行為是雙方你請我願的意思下才成立!並不是單方認定即可成立.
就算是氣球! 也可能是特殊時段,特殊地點, 要贈與給某些特定的人士的.
絶對不是看到就可以拿!
記得新聞有報過, 有人去撿賣場生鮮區的垃圾筒的水果被告偷竊.
據新聞報導, 當事人也說不知道這樣算偷竊
(有點扯遠了, 但只是要舉例雙方認知的不同)
如不確定是贈與, 問一下又何彷?
樓主的BEST事件已經落幕, 結局是BEST還給樓主清白,並不是偷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