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n1011 wrote:如果將近4600個評...99.74的正評價比還不滿意(恕刪) 沒有對賣家的評價不滿意,也是看在很多正評才下標的,但是再多的正評也不能把「片面扣款金額」合理化。本文章就是網路購物經驗分享,給網友們作參考,不一定選擇買或不買,或許,下標之前也可以問問退貨扣款成數?或者有沒有提供瑕疪擔保等等…
ntnu690420658 wrote:機器沒有刮傷。我只...(恕刪) 但店家表示機器有刮傷.....你說沒刮,店家說有,光是這一點就花不完,店家看起來評價不錯,樓主這事其實很小,可能是雙方溝通不良才變成這樣...
EQUAL.H wrote:但店家表示機器有刮...(恕刪) 賣家「商品上蓋有被你刮傷」的說詞怎麼能信?一如賣家一口要扣下400元般的片面之詞一樣,怎麼能夠相信?試想,以賣家毫無根據的前提之下就說要扣400元,怎麼可能真的看到機器有刮傷還不多扣些嗎?從整個事件的時間點來看,就可以推知「刮傷」之說不過是賣家心虛所編的說法,意圖抹臭小弟退貨的不正當性,好遮羞他片面扣款的不合理。而且,賣家又說機器拿回去後測試FM功能良好,簡直胡扯!從賣買留言來看,賣家早知道這機器的FM功能不良。因為我向他表明FM收訊不良時,他第一時間回應「這擴大機本身就不是強調收音機的收訊功能」,表示賣家知道啊!知道還賣人?知道還不寫在商品說明中?如果對機器有信心的賣家會說「請將商品寄回,若測試真不良,另寄新品,若檢測無問題,往返運費由買家負擔」。現在來說說機器沒有「刮傷」的時間點證明..我:2/4 17時取貨 19時反映收訊不良要退貨賣:2/5 21時回覆時就說要酌收400元。(看都沒看到退貨品,怎麼要多少整新費?)我:2/6 14時通知買家貨品已交寄。賣:2/13 14時通知我退款已於2/10轉帳。至此之後賣家絕口沒有提到什麼天線沒拆或刮傷的事,直到我在mobile01分享這次的經驗。在mobile01分享之前,我已經向消保會提出申訴,賣家應該也有被通知,為何當時不說?因為就是沒有「刮傷」嘛!等到我在這兒分享經驗了,賣家急了,才胡扯什麼天線沒拆或刮傷的事。沒錯!賣家正評很多,但是那也只代表他生意做得大,交易多,貨品沒事就沒事,買家給個正評也是正常。但是一旦遇到商品有問題的時候呢?不正是檢驗賣家善後態度最好的時機?檢驗賣家的負評,是不是感到不可思議?
EQUAL.H wrote:建議買賣雙方可以再持...(恕刪) 桃園市消保官原邀請雙方明日(3/28)到桃園市府調解,但是今日(3/27)承辦人來電說他已經先聯絡賣家,得到賣家明日不會出席的回覆,所以也打電話問我是否還出席。我問賣家不出席會有什麼處置,承辦人說就有一份會議紀錄呈現賣家不出席,消保官沒有其他強制的手段了,所以我也就回覆不出席了。接下來就要改走法院,雖然只有197元…還是要告訴自己堅持走下去,不然…消費者真的太可憐了啦!不打算走民事,會想個刑事的管道吧!因為賣家片面就扣下400元,屬於刑法335「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找個時間寫狀子,寄給地檢署,就看檢察官怎麼處理了。197元真的不多,不想讓檢察官認為微罪興訟,所以要再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