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於2017/02/04到小七,當天傍晚迫不及待去小七付款取貨:

當然回家也就迫不及待測試FM功能,結果是…完全收不到FM訊號,測試影片如下:
FM功能測試
買到附FM功能的擴大機,但是沒有FM收訊功能,當然盡快透過買賣留言版向賣家反映,也就展開了一場不可思議的對話:





擴大機的FM功能沒有經過測試如何得知正常與否?因此賣家主張「鑑賞期」非「試用期」,硬是要扣下400元是沒有道理的。
FM功能正常與否不是能被「賞」知的,而且我只有「試」而沒有「用」,因為FM根本不能用。
小弟也知道網拍賺錢不易,所以願意負擔一成費用,哪知賣家硬是一口價400元?
如果退貨後的扣款隨賣家喊價,那真是一件可怕的事!!只要每天準備個100台機器讓買家退貨,每天就能賺進40000元,而且貨物都還退回賣家了。天底下哪有這檔事。
機器真的是九成九新退還,開箱就只有割開透明封箱膠帶而已,那不值400元吧。還有,退貨運費也是我負擔的(消基會說是賣家應該要負擔)。

這次消費爭議已經請消保官介入處理,我知道付出的社會代價遠超過我所要追討的197元,但是為了交易的公平,絕不能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