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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款又沒被告知的人或許有機會買到喔,上網查到資料:網路販賣物品標錯價的最新官方處理方式(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五點)依消保法第十七條的授權,制定了"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法規命令。其中,第五點"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的規定,就是以後網路標錯價販售商品的處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