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講到你不認同的就叫取暖,大家只是在說明自己現在身邊的環境情況,你不喜歡可以不要看,沒人拿槍抵著你逼你看!還是沒讓你插上一腳不開心?你可以也說說自己身邊的環境變化啊,歡迎討論!moriarty1 wrote:好吧,抱歉破壞了一個...(恕刪)
沉船每一天 wrote:小弟的問題是 怎麼 ...(恕刪) 控制香港電網和電價的不是港燈嗎港燈還收購了幾個廣東省的發電站買電是和自己買嗎西氣東輸也錯了嗎我暈上海用的釣魚島附近春曉油田的天然氣有本事香港台灣也可以去開
dongmark wrote:控制香港電網和電價的...(恕刪) 香港有兩所電力公司,即是中電和港燈,港燈負責供電予香港島、鴨脷洲及南丫島,中電則供應其他地方的電力。我不知道港燈有沒有買自己的電,但中電則有透過購買自己持有股份的大亞灣核電廠電力謀利。按中電總裁藍凌志2012年12月月初指中電過去15年均有賣電予大亞灣核電廠,2012年12月的15年前,那時即是1997年,香港政權移交的那一年。各式各樣荒謬的事出現了。2012年11月26日蘋果日報【本報訊】中電每年從有份投資的大亞灣核電廠輸入100億度電,同時將本地剩餘機組產生的30億度電賣予內地。綠色和平指中電一買一賣後,每年透過股東分紅和拆賬最少賺2億元;而剩餘機組賣電賺錢後,中電仍可從該機組收取9.99%准許回報,港人賣電看似獲利,實際受三重剝削。環團粗略估計中電貴買平賣,港人去年因此多付7億元電費。買電拆賬賺錢,和外銷電力的「浪費」,中電每年「掠」去港人約9億元。記者:潘柏林中電發電機組長期維持三、四成剩餘電力,但每年仍按合約從大亞灣購買100億度核電,總價逾51億元,中電同時向外銷售30億度電,總裁藍凌志聲稱賣電後港人可獲八成利潤作為電費補貼,中電只分餘下兩成。但綠色和平分析年報,發現電力一買一賣後,中電利潤動輒達2億至3億元。按去年賣電利潤3.75億元計算,中電可獲兩成約0.75億元。中電亦佔大亞灣四分一股權,可分享賣核電利潤,去年中電向大亞灣買入可以自家生產的30億度電力,按環團估計大亞灣每度電利潤0.17元推算,中電可從中賺取1.27億元。一買一賣間便賺了二億元,09年更賺3億元。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總監余遠騁質疑:「你又有股份,又賣番畀自己,有雙重計算。」實質或付更多電費中電一直聲稱剩餘機組有助電力供應穩定,而賣電令港人賺3億,電費減一仙。不過,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指,港人實質可能付更多電費。按照《利潤管制協議》,已興建的剩餘機組不論產電自用、外銷或空置,港人每年仍要付出9.9%的准許回報,港人賣電實際受中電三重剝削。他說:「中電呢種做法可謂要喺香港人荷包賺盡一分一毫,自己唔願意承擔任何風險同成本。」他認為港人可以將外銷電力自用,不需每年買15億元核電。由於港人已支付發電機組成本,外銷轉自用除了少賺3億元分紅,最大開支是實報實銷的燃料賬,30億度電所需約3.8億元,扣上兩項開支後,粗略估計每年可節省約7億元。三重剝削長達15年大亞灣核電廠從94年起向本港供電後,發電機組逐漸過剩,96年高峯期更高達五成。中電總裁藍凌志本月初指中電過去15年均有賣電。換言之,港人受三重剝削長達15年。翻查過去十年中電年報,每年平均向內地賣電32億度,向大亞灣買入約100億度電力。換言之,十年間中電最少賺佣金和分紅20億元以上;而港人「虧損」可能逾70億元。古偉牧斥中電賣電賺錢是「語言偽術」,合理化四成剩餘機組存在,「佢隱藏香港人蝕更多嘅錢,刻意隱瞞佢從中賺更多利潤」。他指賣電獲分三億元雖然用作減少基本電費,但近年中電資產膨脹,三億元無法彌補基本電費加幅。
沉船每一天 wrote:香港有兩所電力公司,...(恕刪) 說了一大堆中電不是比港燈電費便宜么而且企業不賺錢,難道要虧本才能發展而且控制香港電網電價的都是香港本土企業這都要怪中國那港燈,中電不也在大陸到處開發收購電廠嗎不光大陸吧,整個地球很多國家都有港燈和中電的發電廠誰去怪他賺錢太多上海都0.65一度電了蘇州是0.55一度電香港那電費按照收入比都是小錢香港現在主要交通費應該降,樓價應該降其他的生活物資基本都差不太多我去香港街市買菜沒比蘇州貴多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