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計畫要去巴里島玩
所以在網路上先訂了巴里島的維拉酒店 Vira Bali
在訂房之前, 還是習慣性的先看一下人家的訂房規定
對方的規定是這樣的
"Policy - Cancellation
Cancellation within 3 days of arrival will incur 1 night charge. No show or early check out, 100% full stay charge
Policy - Booking
A deposit of 1 night is required and will be charged to credit card upon booking."
我的解讀是, 會先預刷一晚的訂金, 在進住的三天內才取消訂房的話, 就會收一晚的錢. 如果沒有事先cancel就沒進住, 會全額收費, 例如你訂三晚, 結果你沒到, 那就是三晚的房費都要收. 而訂房時會收一晚的訂金.
因為公司要出差, 後來在進住前"45天"就取消訂房, 結果黑心的維拉酒店直接跟銀行請一晚的收費, 然後跟我說, 我們訂金是不退還的, 進住前三天才取消訂房的話, 會收"第二晚"的錢.--對方用email這樣回我. 打電話去吵, 對方就是只會推說Sales manager不在, 她不能作主. 打了三天都沒效, 只好跟台灣企銀聲請這是爭議款, 這筆款項沒有經過我的核准. 我認同的是預刷"一晚可退的訂金", 黑心酒店認訂的是刷"一晚不可退的訂金". 基本上, 這錢真的不多, 但是如果是Non refundable的訂金, 應該要事先聲明吧? 我這樣問黑心酒店, 對方就開始不回信了.
台企銀第一位接電話的專員只會叫我去找消基會...我還真不知道消基會有偉大到可以管印尼的酒店?
第二位專員就比較爽快, 直接跟我說他會請風控的人把交易頁面找出來, 收費是一百塊台幣. 這也還好.
如果對方有先聲明, 那我們沒有照規矩走, 我也就認賠了. 但是這樣的說明文字很明顯的就是詐欺, 我來PO這篇文也不是來討拍拍, 只是想提醒各位遊客, 有機會到巴里島玩, 不要選這種永遠不回email跟電話, 接電話的人英文又爛到不行的爛旅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