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有去賞車5008過...老婆大人經過這個農曆年之後,開竅的跟我說,他想去看5008,便帶著他去台北的展示中心看,老婆大人很滿意...問題來了,之錢有去賞車過,爬過文,有大大說,留過資料就一定要跟之前的業務買...問題是...之前的業務對於小弟我不是很滿意...雖說還是可以回去找業務買(花錢的比較重要??)可是小弟心中有點怕怕的。是否可以用老婆的名義去登記購買,最後牽車的名字用我的??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可以幫忙解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