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中在回家的路上等紅綠燈(但我停的比較前面 超越了停止線)等待紅綠燈時轉頭看左邊又轉回來時,某客運的車頭己轉過來,再下一秒該車已把我的前車輪給捲進去…於是我整個人嚇的倒彈...
警察未來時說我停那麼前面…後來做筆錄時該司機又說是我去撞他...後來說隔天會交行車紀錄器也沒交
而交通初判兩方比例為0:0
車禍至今對方有請保險公司出險,但該保險公司都不聞不問(只有一開始打過兩通電話問人跟車)
一直到我申請調解後對方保險公司才出現,接著又說他們與該客運法務看行車紀錄器後說是我闖紅燈....
sorry 前面打了那麼多
但我想請問的是
1.剛有查網路才看到原來超越停址線=闖紅燈?
2.車禍發生當時我是靜止狀態被撞,這樣對方是算應注意而未注意?
3.客運是否有路權問題!?當時該客運已空車
4.因為當時受到驚嚇倒彈而燙到排氣管,這樣對方是否算業務過失?
望各位能幫忙解惑 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