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約十點半経台九往大武方向的全家前面 有一群很沒水準的重機車隊
要隊友在全家前休息集合。也沒有必要將重機橫停在車道上
如此行為 犯公共危險罪。
這種行為只會譲大家更討厭與瞧不起騎重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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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你不就好棒棒? 當下怎沒報警 把他們全部抓起來~~~

犯公共危險罪勒~~~~~

你連是機車 還是重機 都分不清楚了???

還敢PO文取暖~~
廢文一篇
netgaze wrote:
8月2日約十點半経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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