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依照林俊忠先生於102.08.06於調委會的要求之下予以刪除


台北MAX wrote:
所以我才會在84樓發...(恕刪)


沒辦法台灣"一樣米養百樣人"咩~
樓主昨晚有帶人來店裡道歉.可是我不接受.是他歡迎我提告的.我叫他們不要騷擾我作生意.他們也不離開約20分以後.他們要走前自稱是樓主的老師烙下一句話說他們來了20分鐘.我都沒有請他們坐.那老闆態度真的很不好.天阿他們是真的來道歉嗎.....

狂人阿忠 wrote:
樓主昨晚有帶人來店裡...(恕刪)

店長就告到底吧+1
哪有人認錯還找人來助陣
管他找長輩級來認錯道歉
店長也別妥協

自己犯錯自己承擔別
狂人阿忠 wrote:
樓主昨晚有帶人來店裡...(恕刪)

帶老師來 老師還烙話
教育太成功了
這學生肯定是國家棟樑社會中堅

老闆的心情應該是....
unknown wrote :我是先看到新聞才看到文章的。
坦白說挺支持老闆提告的。
因為從新聞和這樣看下來,我對店家的印象是差的,可以的話我會避開這間店。

...(恕刪)


那說說看,為什麼印象差

狂人阿忠 wrote:
樓主昨晚有帶人來店裡...(恕刪)


老闆都很麻煩的提告了,樓主居然還想口頭道歉就想了事,如果接受當面口頭道歉後還要麻煩的去撤告,這樣豈不是被耍著好玩的?

登門誠心想道歉,自己一個人就夠了,而且雙手絕對不會只有兩串焦,甚至於必要時,連下跪都得跪。

禮數夠周到,就會受到相當的禮遇,結果帶人登門拜訪"想道歉",卻被晾在角落快20分鐘,很明顯的就是禮數不夠或者根本就是無禮,禮數不夠還不知道自己立場的抱怨老闆都沒招呼他們,我只能說他們是來一起丟臉而不是來道歉的,臉上無光的臨走之前居然還敢表明是樓主的老師咧....
狂人阿忠 wrote:
樓主昨晚有帶人來店裡...(恕刪)


老闆都很麻煩的提告了,樓主居然還想口頭道歉就想了事,如果接受當面口頭道歉後還要麻煩的去撤告,這樣豈不是被耍著好玩的?

登門誠心想道歉,自己一個人就夠了,而且雙手絕對不會只有兩串焦,甚至於必要時,連下跪都得跪。

禮數夠周到,就會受到相當的禮遇,結果帶人登門拜訪"想道歉",卻被晾在角落快20分鐘,很明顯的就是禮數不夠或者根本就是無禮,禮數不夠還不知道自己立場的抱怨老闆都沒招呼他們,我只能說他們是來一起丟臉而不是來道歉的,臉上無光的在臨走時,居然還敢表明是樓主的老師咧....

台北MAX wrote:
因為從新聞和這樣看下...(恕刪)


其實整件事看下來

我的看法其實跟 unknow 一樣



單就一篇文章攻擊店家,對店家是不公平的

因為店家並不會上 01 ,所以損及商譽 , 店家提告是支持的

可以平反樓主對商家的毀譽

也能讓真相大白




但其實一個銅版不會響,就像夫妻吵架一定雙方都有問題

絕對很少100%是其中一方的問題

所以是我也可能避免去這樣的店家

尤其是看了新聞的對談之後




打卡一下好了,留意一下後續的情況會是如何。

無敵貓頭鷹 wrote:
其實整件事看下來我的...(恕刪)


+1 非常贊同你的看法, 通常做生意姿態都會比較軟
當然要硬起來也是OK, 但姿態較硬的店家我通常能避就避阿
免得哪天消費還要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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