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ogo51636 wrote:在此我要說的是:第一:台灣的交通法律沒有規定汽車後視鏡的使用規則,要收摺或正常狀態行駛,是個人的自由。第二:在不清楚車輛駕駛人的身分前,最好不要隨意敲車窗,因為這有挑釁的意味。 1. 有規範哦, 收摺行駛就等同不依規定使用後視鏡, 是可以開罰的, 因為會影響行車安全, 不信的話, 你可以試試2. 最好是這樣, 你的車有問題別人都別提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