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eck wrote:
牌照可以發,就可以收回,很多法條都有吊銷牌照的規定。
車子你就自己在家裡騎吧。...(恕刪)
恩,法律有先規定,人民去遵守,犯了符合吊銷的規定,被吊銷很正常。
不過今天是立了一個新法,無範圍加嚴標準
你騎的老車構造不同,根本不適用新法規,立即變成違法,
要註銷牌照,這樣當然侵犯人民權利了
也沒考量弱勢民眾
淘汰污染車我也贊成,只是不要用這種侵犯人民權利的法條
你騎電動車,明天若被公告,鋰電池造成污染,
要你不能再騎,沒考量到個案和其他理由
沒有其他配套,這樣侵害你的權利,你做何感想
我重視的是保護人民權利
不是空氣汙染,
如果法律制定不侵犯人權,
那污染車淘汰當然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