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牽去修理,結果莫名被多騎了500多公里(更新於08/09 15:15)


後續很想了解這到底要怎麼處理^^

有意思

我覺得跟他談談看拿一定的金額出來和解吧。

我想也不用太多,3~5萬還算合理。
報警被案在去查加油站監視器看是誰騎的
liumfejs wrote:
要先報警才能請警察調...(恕刪)
從頭到尾沒有店家資訊,真的假的尚還不知,根本可以懷疑是三星便當文。

射後不理,莫名其妙。
請公布店家 名稱 別讓車友受害了
jack671 wrote:
去餐廳吃個飯,是不是...(恕刪)
這樣只構成民事侵權,沒有到侵佔竊盜,最多就背信。

boycome wrote:
這樣只構成民事侵權,...(恕刪)


這邊應該才是正解吧,老闆受委任保管車輛,
但是卻把車拿出去騎了400公里,這樣一定會造成
車輛的磨耗,這應該可以試著看看有沒有背信的問題。

另外,車子騎乘400公里也一定有損耗,跟期的兩三公里
所造成的不同,輪胎也一定有磨耗,就這點也許
也可以成立毀損罪。

ming690721 wrote:
車要修,當事者不在機...(恕刪)


還再辯 明明就是車行老闆亂搞
關車主出國什麼事 還怪車主沒有在旁邊看著
像你這種為砲而砲
你既然不給有建設的建議
還是去顧好你神車電瓶的水啦
去改善你神車過彎軟腳
小弟好不容易看完12頁~~~討論真激烈,幾個點

1.樓主或許有工作或者讀書,無法一天到晚在網路上看網路消息,版友希望樓主公佈店名、地點的訊息,也必須等樓主有空看到後才會考慮要不要公佈。
2.樓主要不要公佈店名、地點,也是樓主要考量他的人際關係的問題,或者是法律上的考量。而且就算不需要考慮的事情,我請各位版友說請公佈較敏感的問題時,版友就一定要公佈嗎?不公佈就一定有問題嗎??
3.交給機車行或汽車行修理本來就是要先信任對方的,小弟的車也曾經進廠後被拿去開代步車,我可以公佈地點台中市東山路過軍功路往大坑方向有一間廟旁的機車行,台中市昌平路靠近松竹路的一間修車廠、台中工業區上面的一間修車廠。
很抱歉的是~~~發生事情後我就不會再去了,而且也經過一段時間,所以我也忘了詳細店名,更不用說住址。所以小弟的車只回原廠維修,機車的話就只能先固定一家信任的,目前是太原車站對面的三陽。
4.不知道這件事情可以用背信罪起訴嗎??因為相信車行才把車給他修,但是卻違背了流主的信任。

以上~~~~

還是建議樓主報案吧!~~
人生在世五十年 與天長地久相較 如夢又似幻一般

workduck wrote:
可以請教一下,如何從...(恕刪)


你以為環臺一圈要一萬多公里嗎XD

台灣小不拉機的

linyichun wrote:
小弟好不容易看完12...(恕刪)

說的中肯...一公佈店名有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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