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定人民不行~~人民褓母卻..........那我可以開他一張罰單嗎??

其實駕駛中使用手機,最危險的是汽車。
最喜歡在駕駛途中使用手機的,也是汽車。
(機車大多是停等時使用手機,汽車則是可以一邊開車一邊使用)
對於開車騎車不能使用手機,本來目標應該也是衝著汽車而來。
結果汽車根本難以舉證,最近隔熱紙的業績還成長三成。可見汽車族根本不當一回事。
倒是停等的機車、執行公務的警察、停車管理員,這類其實沒什麼危害的人,成為標靶。
警察可能會解釋.....

看到可疑的車號
正在查詢是否是贓車
"執行公務"中啦~~

別誤會人家了............................
被開罰單的人經常都說那個也違規,這個也違規,警察你也要開罰單...,拖別人下水以撫慰受損的心靈是人性,但都不會檢討自己,何謂道德已經忘記!
警察私人的手機經常淪為公用,除非是職業級的報案人,一般人報案時都會緊張,地點跟案情往往說得不清不楚,以致執勤員警到現場附近時,還要再用手機與報案人聯繫,確認案發的正確位置...,請問電話費是誰在買單?!
一般民眾非公務人員,開車使用手機當然不可能是執行公務(阻卻違法除外),警察服勤期間的行為,沒有明確證據是私人用途的情形下,都應相信是公務需求,勿需吹毛求疵...,自己國家的警察都不相信的話,那乾脆移民算了!
其實先檢討自己並沒有這麼困難。
tlsua8ek1u wrote:
照片位址在復興南路與...(恕刪)

是指?

為什麼警察可以帶槍

人民有槍就大呼小叫抓去關?
可以去檢舉看看...

不過有可能人家正在處理公務...

我是這麼覺得啦...

沒影響到大家,就沒必較斤斤計較...

我也希望警察看到無關緊要的小違規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真的要計較的話計較不完...


tromso wrote:
要看是不是警用PDA...(恕刪)



這個真好...應該寄給警政署..當警察光公用電話費一個月至少要500圓還自己繳..以後如果沒留家中電話警察有權利說連絡不上無法處理..公家也不提供打行動電話的專線
ps:借我轉貼寄給警政署
怎麼不去吵警察可以配槍 卻不准人民配槍??

米香仔 wrote:
警察不是都備有無線電...(恕刪)


我只能說你一定沒當過兵

傳說的阿猴 wrote:
那表示警察就可以不按...(恕刪)

警察是法律特許權力 不是在鑽漏洞
前面很多人講過了 警察勤務沒這麼單純
有些事情確實必須用到手機
那你去當警察不就好了 依法令之行為 不罰 只是不知當今為什麼公務人員 人人喊打
當年一個月薪水才8000元 外面一個月2萬多 沒有人要當 當年 一個星期就從股票進帳幾10萬 警察才30000出頭 沒有人要當 現在大家都22K了 才來攻擊當年 沒有人要做 苦哈哈的工作 這是什麼世道 什麼人心呀 先把你自己的守法觀念做好 再來說別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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