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入正題吧
樓主想用刑事庭解決.......
但可能遇到的問題是"證據不足".........
所以侵占.....或是詐欺無法成立
如果要告損毀的話........也可能因無證據所以不成立
目前就機車事件幫樓主想到的就看"背信罪"能否成立
實務界意見:
刑法上背信罪,為身分犯之1種,本質上在於為他人處理事務者,違背誠信義務所要求之信任關係,
竟從事違反任務之行為,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方能構成(72台上3720決)
實務通說:
行為人只要違背「為本人處理事務」以致造成損害即足該當,不論其為法律行為亦或事實行為均可。
該所處理事務應以「財產上事務」者為限,且為「為本人與對外第三人間」之處分行為。
樓主如有估價單當證據,以代表你們有契約關係,對方此行為已違背當初義務.....且造成您的損失....
如果連這也不成立......那就只剩下錄音的證據可用
至少可以告他"公然侮辱"
至於他要反告你恐嚇.......
刑法305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恐嚇指以將來之惡害為通知,使他人心生畏懼
不知樓主有無以上所述行為?
如果有......當然也是要他提的出"證據".....
對方可能是看準"名譽"或是"財產"吧.......
不過別忘了......後面還有"致生危害於安全"者......才算喔
因此......對對方的反告.....樓主算是可以不用太擔心
另外樓主不知幾歲?
感覺太容易相信店家......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不管結果如何.........當成一種社會教育吧
以後遇到極力推銷自己東西的......就該準備翹頭了(我自己遇到極力推銷的.....就會有戒心).....物品也不要直接寄到對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