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g12265050 wrote:請教各位一個問題,小弟收到一張罰單,這張罰單是小弟報廢之前被行車紀錄器拍到的,這輛機車已經完成報廢,且已經拿到報廢單了,現在收到的罰單還要繳嗎? 罰單未繳 不能辦理有關牌照異動也包含報廢車輛,你這個時間差照理說可以不鳥它
Hung12265050 wrote:報廢車罰單請教各位一個問題,小弟收到一張罰單,這張罰單是小弟報廢之前被行車紀錄器拍到的,這輛機車已經完成報廢,且已經拿到報廢單了,現在收到的罰單還要繳嗎? 罰單不用繳百年之後就不用繳了
HermesParis wrote:罰單不用繳百年之後就...(恕刪) 你錯了人死後還是要繳的只要是總資產大於0元 😆如果你的後人去辦遺產繼承第一關就是國稅局他會要求你把他名下所有資產負債整理出來才會有一張完稅證明才能繼續跑程序下去所以死後欠政府的錢一毛都別想跑政府可是很懂的 🤣🙈除非自己死前先脫產否則無法用死來解決債務🤣
Hung12265050 wrote:請教各位一個問題,小...(恕刪) 這跟車子有沒有報廢無關,罰單是罰人又不是罰車子,你可以不繳,直到你掛了,我因為要辦理國際駕照申請,到監理所辦理,被發現有一個未帶行照罰單,這個罰單我根本沒印象,搞不好都超過十年了,我自己都不知道,也沒有催繳單寄過來
媒體報導「車輛報廢多年 接11年前罰單」案回應說明公告日期 102-06-27 00:00公告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內容 有關102年6月27日新聞媒體報導「車輛報廢多年 接11年前罰單」案,本所提出回應說明如下:本案當事人表示其所有車輛多年前已送環保回收站報廢,最近卻又收到行政執行處臺中分署催繳通知,尚有一筆91年9月29日的罰單未繳,經查該車僅辦理環保回收,並未至監理單位完成報廢手續,次查該筆違規曾於94年裁決,但車主一直未繳納罰款,且因電腦無該裁決書送達紀錄,基於95年2月5日公布施行的行政罰法規定,處罰機關須在3年內完成裁決程序,當事人仍不繳納,則依行政執行法規定5年內移送行政執行;故本所於96年再次送達,並依行政程序法第74條規定於96年9月完成寄存送達,並依規定移送臺中分署強制執行,所以仍在法定催繳期間內,故當事人仍需繳納罰鍰。提醒各車主,車輛不使用應至監理機關辦理繳銷或報廢登記,以免繼續負擔稅費,若有交通違規案件仍應儘速繳納罰款,未繳納者,行政機關自處分、裁決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10年內,得再移送執行。所以如果真有罰單,還是應該要主動面對處理;同時也呼籲駕駛人行車勿違規,以確保安全。承辦單位:自用車裁罰課聯絡人:許國良課長 04-26912011轉分機501樓主有疑義, 打電話問監理單位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