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花 wrote:然後我拿出一千故意用丟過去的~對方卻退回給我~說請不要用丟的~我還是故意再丟一次~對方再說請不要丟~又說金屬原料上漲~沒辦法啊~哼哼~用金屬原料上漲來當理由會不會太離譜?金屬原料在怎麼上漲~也不至於上漲到五成這麼多吧? 良心建議你要用丟的最好加一句:免找啦(台語)不然是在等店員拿五張一百慢慢丟你嗎
價格供需決定,他要賣貴,不怕賣不出去的話,你可以不買,去別家,但你三字經出來了看店家要不要追究而已,你可能為了幾百元吃官司,那三字經,每個字都要賠幾萬以上,這是有前例的.再加上你上來公開指責店家,可能有另外一條法律責任要負,好自為之.很明顯的你沒有任何法治的觀念
野馬GT500 wrote:人家不想300賣你 ...(恕刪) 人家不想300賣你 也犯法了嗎你去買房子 人家不賣你 你要怎麼辦 難道你要拿刀砍人家嗎年輕人少動手動腳 罵髒話 不然你會三天兩頭走法院 +1請切記......三字經........又拉對方的手.....這已經有涉及到法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