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nightages wrote:本票要押三個月太扯...(恕刪) 是知道有些店家會給租用人簽兩張本票, 一張是給車體損壞賠償用(還車時確認車況無誤後,即可退還撕毀), 另一張則是要押稍微久一點,確認無罰單後,也會退還 (但也不需要押到3個月這麼久吧)
小环子 wrote:我從我家士林上陽金...(恕刪) 只有我的T-MAX有超過8KM啦~~因為牽車的晚上, 我還從板橋其到安坑去找朋友拿東西, 所以超過了我朋友的R3總里程是125KM...所以沒超過!!店家的規定是超過1KM...是10塊錢, 所以我又付了80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