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tungj wrote:
超車從右側,你考照的...(恕刪)
沒辦法,我已經很注意了,如果對方有打方向燈我當然會禮讓他
但是我最在意的點就是,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打方向燈
害我誤判,又要說我沒注意路況,從紅燈還沒轉綠燈我還沒到路口我就在注意路口還有車輛燈號了
如果我這樣還算未注意路況的話,那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注意了
未打方向燈是造成車禍的主因,並不是另有罰則的問題,如果大家轉彎都不打方向燈
車禍只要被罰一條未打方向燈的罰則就好(前車要右轉不用打燈表示他的動向嗎)
??因為這樣對方受傷不用負責?
當然我從右側超車也是有錯,但是前提是如果對方照著燈號走,也不會發生車禍
那條路限速是60沒錯,哪來60超速?
基本上我有受傷就可以去告意外傷害,主因我也不用再說了,能不能成立那是另一回事
誤工費我開庭沒上班我是以日計薪我不能要誤工費?那算工作損失吧
其他能不能賠償,抱歉,上法庭再說了,今天如果我已經注意前方車輛號誌
但是前方車輛因為未打號誌讓我誤判,是誰錯在先?就算我騎在右方讓他罰也沒關係
主要不是要錢,我前面已經說過,被罰的錢拿去修車已經有剩了,我何必自找麻煩
只是對於對方的說法不滿罷了,至於有沒有注意前方路況的解釋,大家心中有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