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0更新圖片<急>於9/14車禍腳踝骨折可以求償什麼項目?

真的拿走該拿的就好了!! 不要過於太多要求!!
看你說敘述的情形就算送鑑定!! 覺得你的姊姊也有責任"應注意而未注意"!!
除非你有辦法舉證對方的動作行為過於突然到讓你姊姊 "預見>反應>開始動作剎車"的時間不夠反應才有可能勝訴!!
不然你就去了解一下姐姐的情形可以向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什麼賠償 車險涵蓋很廣
1.建議所有跟錢有關的單據都先留著。
醫療相關支出(如果有請看護之類的,也請提出證明,為何家人無法照顧需要請到看護)
修車相關支出(建議給能開統一發票的修車廠,法院不認估價單)

2.車禍經過一個月後,向事發地點的交通大隊提出a現場圖b事故照片c事故初步分析表d對方地址資料等等申請
如果不知道,詢問當初處理的員警,他們有義務幫忙。

3.選擇調解或直接提告
先看肇責比例來決定要不要請律師,律師很貴(光出場費就五萬起跳)
調解委員會也不一定會偏向受害者一方,本人遇過偏袒加害者那一方的....
所以別太單純

民事損害部分,看求償金額來看要付多少錢。
我自身的例子是求償26萬多,要付快三千元裁判費,如果勝訴是對方支付。
一個月後判決結果下來是賠償18萬多,按比例來看,裁判費我自己需負擔三成,對方七成,以此類推。
刑事部分我就不了解了。

判決書收到後,拿判決書去稅捐處查對方資產,再去法院申請扣押....
法院不會主動去查,要自己去跑,總之很長一段路....
然後對方名下如果沒財產,薪資又是領現金....那就真得白搞一場了

ps.官司我是自己打,狀紙(網路就有得下載)自己寫


4.如果要提告,相關損害、傷害證據準備好,去法院遞狀
A.行照、駕照、身分證、訴訟代理書、債權代理、現場圖、事故照片、事故初步分析表
B.醫療相關支出單劇影本、維修相關支出影本(一定要有發票、車號也要註明)
c.因受傷無法工作相關損失,申請薪資證明,請醫生開立的證明等等

5.良心建議,沒有人會故意去發生車禍事故,所以能證明損失的部分就求償...
間接因素導致的損失我看就算了....ex:吃飯這件事...我是覺得有點過頭了...抱歉,忠言逆耳
痛苦太多...收獲太少!!!

我愛HTC wrote:

真的拿走該拿的就好了!! 不要過於太多要求!!
看你說敘述的情形就算送鑑定!! 覺得你的姊姊也有責任"應注意而未注意"!!
除非你有辦法舉證對方的動作行為過於突然到讓你姊姊 "預見>反應>開始動作剎車"的時間不夠反應才有可能勝訴!!
不然你就去瞭解一下姐姐的情形可以向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什麼賠償 車險涵蓋很廣


01都有相關案例 且當事者親自說明車禍雙放過失傷害部分法官開庭的當庭訓示說明了.

樓主姊姊受傷是100%千真萬確..對方(白色轎車)只要有1%的過失責任 就絕對構成過失傷害罪的..

法官說明車禍過失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super-ni wrote:
日期 : 2015...(恕刪)


樓主的姐姐未注意前方路況,這可以零肇責嗎?
樓主不是說姐姐騎車都很慢?



說法內容其實很多地方像是修飾過的,畢竟只聽樓主這一邊講根本不公平.
有隱瞞甚麼不利自己的地方沒講吧?
畢竟撞上汽車車門,表示車子已經向外一段距離了摩托車才撞上去?

PS:腳踝斷裂還是腳環斷裂啊?
又不是鴿子
哪來的腳環?

bob19620102 wrote:
驗傷..保留所有醫...(恕刪)

不然請告訴我保險要幹嘛用的??????????
自己掏腰包再付錢賠償嗎???????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maxroyn wrote:
如果是撞到轎車屁股...(恕刪)


也很難說 一台有可能是靜止起步車 一台是直行車

說真的 看完樓主的發言 我認為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先等責任歸屬 再給法管去判
無敵e小秉 wrote:
不然請告訴我保險要幹嘛用的??????????
自己掏腰包再付錢賠償嗎???????


和不和解 和解書最後還是一樣要當事人出面簽和解書的..

和解談不攏 直接上法院告對方過失傷害 你以為 保險公司能替代白車主出庭? 還是保險公司能幫白色車主頂下過失傷害的官司?...

""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是最外行的人才會說的一句話(在有人身傷害的情況下).


車撞爛 全毀 半毀 燒毀 ..這都很簡單 保險公司都會處理..

扯到人身傷害 涉及過失傷害罪則 保險公司不是律師事務所 才不會鳥保險當事者會不會吃上過失傷害的官司...(撞傷人或撞死人 當事者會被判刑會被抓去關..保險公司可不會被抓去關)

難不成 不小心殺了人 也有保險公司會幫你處理?.

講現實的狀況..如果保險公司只願意賠10萬 樓主姐姐不接受 和解不成 調解也不成 上法院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保險公司會在旁邊笑..老子頂多賠10萬 你被判刑過失傷害 是你家的事..
大大您好 :
您說的很對,如果家裡有需要請宜居家看護,那這吃飯錢肯定不會讓對方出半毛,因為已經有人幫她買了,反正我姐該求償的部份,我覺得那是權益所以要問細一點,必竟沒人會想以這種方式來賺錢,謝謝。
yen大叔 wrote:
1.建議所有跟錢有...(恕刪)

super-ni wrote:
日期 : 2015...(恕刪)


反正

你的目的就是要錢嘛

講這麼多五四三幹嘛

就去驗傷

然後告他過失傷害

傷害成立後

再民事求償

過程中都不要跟他談和解

所有損失(包含職業 醫療 休養 行動)

最重要的是訴訟和精神賠償

這個可以請這方面專門的律師幫你算一算

這樣最後拿到的錢絕對比你跟他談和解要多很多

調解委員會只會息事寧人

但又不得不跑

所以你直接跟他講你要和解賠償費1000萬

不然就拒絕和解

這樣就會調解不成

直接走訴訟

告到他脫褲子

你才有機會荷包滿滿




bob19620102 wrote:
01都有相關案例 且當事者親自說明車禍雙放過失傷害部分法官開庭的當庭訓示說明了.

樓主姊姊受傷是100%千真萬確..對方(白色轎車)只要有1%的過失責任 就絕對構成過失傷害罪的..

法官說明車禍過失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不要拿單一法官的意見當作絕對的判例

光憑這個案子,也不能排除法官是違背公正立場在威脅利誘當事人和解
法官立場不公正的案例,隨便找就有
[閒聊] 聽過法官說過最扯的話?
[高院] 旁聽學生班級座號 - 2010法庭觀察


而且台灣有很多法官的見解是非常獨特的,同一個案子遇到不同法官就會有不同結果,
越高層的法官越是死守法條框架,才會有[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無罪]的說法。

如果你要引用其他法官的判決當作例子,
只有最高法院三審的案子才能當作判例 (對法官有約束),
一審二審的案子只能當作補充 (給法官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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