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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本人覺得~這篇文章有嚴重抹黑店家的嫌疑!!
1.換火星塞...會變成換一堆莫名其妙的東西~沒告知你....那你會付錢??
2.都叫警察了~警察耶!! 受過基本法治教育的~想也知道要是真是老闆私自幫你換而沒經過你同意...可以告他耶!要和解一定是幫你裝回來原本東西~結果今天居然你還要付錢?? 你還感謝警察?? 這結果不是店家跟警察是兄弟~就是你也同意他幫你換你才付錢給他!! 既然這樣~你又上來這裡講這個??
3.今天這事件已經結束,買賣已成,你又在這裡反映此事,還講出店家名稱.....他們是可以告你名譽毀謗你知嗎?
準備收店家的律師信吧!!..(恕刪)
你以為寄律師信不要錢,店家如因這篇文去告樓主毀謗,我看店家八成是腦筋壞掉,花錢找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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