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yowak wrote:
我真心覺得奇怪,一堆人說口頭契約
那問題來了,根據樓主提供的訊息,我得到以下狀況
1.沒有簽訂任何契約....那何來契約有效?
2.車子尚未到達,也沒有完成任何領牌程序,或正在行使領牌程序....那何來契約有效?
3.口頭承諾行使購買權,但實質上位拿到商品,甚至商品根本還沒出工廠,那何來成本的延伸?進而造成店家的損失??
若看完這些,還是認為購買人違約,那是否未來購買商品都不能有考慮期了
就連購買房子,付訂了,簽約了,都還有契約猶豫期,並且猶豫期內是完全不能吃訂金的
請問今天機車在台灣,是完全客製化嗎??若不是,那為什麼尚未領牌,卻不能賣給下一個客人??
須知,身分證扣留是為了辦牌
1.口頭要約也算契約,就好像你去買便當一樣
2.同上,為什麼樓主的身分證會在老闆那邊?不就是要給老闆辦領牌嗎?
3.同上
購買房子的契約審閱期是有契約的前提下進行審閱
而且審閱期是不用簽約的,審閱後沒問題再簽
你今天跑去買便當,在老闆裝便當的過程中你就說我不想要了,這樣要不要付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