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牛CEO wrote:
老媽想騎新機車孝順一(恕刪)
買電噴車,不是不好,但購買前,還是要考量一下維修(找得到人修,而且修得妥,修得好)的問題,否則,經濟不是富裕的車主,一遇車子故障,又無法排除,就容易無語問蒼天了。
不論是化油或電噴車,都有可能會無法通過排氣檢驗,而無法通過的原因,除了例行性保養作業落實與否之外,不外乎是油、電或機械三個方面的問題,影響因素多且廣,需要找對問題點,對症下藥,省時省事且杜絕不必要或不當的測試、更換零件花費,方為上策。
倘若不是空氣濾清器、節流閥、旁通閥(ISC)、噴油嘴或點火系統(高壓線圈、火星塞等)的問題,甚至亦非汽門卡積碳,則清洗節流閥、旁通閥(ISC)、噴油嘴及更換空氣濾芯、高壓線圈、火星塞等乃至於清汽門室積碳,將是不必要作業,而且也無濟於事。
如果真是汽門卡積碳,表示引擎大修壽限已至(通常如此)。
如果真的會修電噴車的人,電噴車排氣檢驗無法通過之故障排除,不會太難的,只是相對於化油車,電噴車的零組件昂貴得多。
國產電噴車,至少零件還比較容易取得,進口車弄個不好,就要待料維修了,現行排氣複驗期限僅為一個月,進口車若無法通過排氣檢驗,待料期又需要長於一個月,那就好笑了。
空氣污染防制法 107年8月1日
第 36 條
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
前項排放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並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出廠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
使用中汽車無論國產或進口,均需逐車完成檢驗,並符合第一項之排放標準。
前項使用中汽車之認定及檢驗實施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汽車之製造者或進口商禁止安裝任何影響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之減效裝置。但該減效裝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具備保護或防止損壞,避免意外事故所必備之功能。
二、使引擎起動及暖車後不再作動之機制。
第 44 條
汽車應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檢驗不符合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定排放標準之車輛,應於檢驗日起一個月內修復,並申請複驗。
前項檢驗實施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之條件、設施、電腦軟體、檢驗人員資格、檢驗站之設置認可、撤銷、廢止、查核、停止檢驗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80 條
未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之車輛,未於檢驗日起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或於期限屆滿後之複驗不合格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逾應檢驗日起六個月仍未實施定期檢驗、未依規定申請複驗或複驗仍不合格者,經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經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再通
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所定辦法有關檢驗站設置之條件、設施、電腦軟體、檢驗人員資格、檢驗站之設置認可及管理事項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
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令其停止檢驗業務,並得廢止其認可。
tank0122 wrote:
可能我的野狼比較少開燈吧...
五年壞一顆...
我念夜大時很常開燈
上學路程來回54公里
不過那電池容量不小
1990年代野營當照明燈用時
不發動引擎下可以撐45分鐘
鉛酸電池壽命跟放電深度有關
以前做電動機車時
100%深度放電只能充放約350次
電池廠的資料說淺度放電可以破1000次以上
不過你的野狼是哪一種?拆掉電瓶後發動怠速時大燈會很暗嗎?
我的1993 EH野狼應該是四極發電盤,跟後面加大的八極電盤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