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shop wrote:想跟各位大確認問一下...(恕刪) 這種厚臉皮的文真的忍不住想回你不就是自己的車沒地方停所以來戰馬路是大家的但馬路是停車場嗎?你停在停車格上嗎政府不作為管理泛濫的路邊及巷弄停車一堆人把方便當成隨便整天吵著停車合法這種模糊的停車空間簡單說就是比誰的拳頭大他不爽弄你的車你不爽就弄回來為了搶免費停車砍死人都有加油吧樓主
palshop wrote:去他媽的情與理,台灣就是情與理太多才這麼多灰色可犯法空間,老子我美國回來的,守法做我該做與能做的事,隔壁棟空間位子都知道還有不少,所以我停。Ps: 想留言放屁酸有的沒的不用特意過來浪費你時間,我要問可確認這是合法空間的大大。) 害我笑了一下 。 您還是回美國吧 。
菲力麻糬 wrote:害我笑了一下 。 您...(恕刪) 算了算了,本以為 01 還算是有點水準的國際守法觀念有的討論區,結果還是一堆情與理比較對的酸民多,台灣普遍人民水準造就頂新日月光財團政府放人等事件讓人民都吞進去,我想法簡單的很,公用是公用,私用是私用,該用則用,該守法則守法(我住處樓下被停如是公有,我也沒問題)上來問跟我想法一樣的,確認我就做反制,順便教育我能接觸到的鄰居公法分明第一,ok?
有種東西叫作"機車停車格"有時後一格停兩車~有時後一車停兩格有時後鐵馬進來擠燒~有時後重車進來取暖但其實~這是可以拿來停機車的(有人稱摩托車,也有人稱歐都百)難道36000平方公里都找不到一個空的停車格!?我想~只是為了方便吧我想~只是為了把黑色白色攪攪作伙嘖嘖嘖.......應該用不瞭多久我就被回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