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說機車停黃線臨停,人不能下車,但是檢舉照片我人不在車上,申訴應該會失敗。
不過我還是要申訴,不過要留底,先把罰單繳掉,免得申訴失敗沒接到他的延後繳罰單日期。
照警察說的申訴應該不會過啦,只是申訴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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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1011138
,車上空無一人根據台灣的交通法規,黃線(禁止停車線)在每日早上7點至晚上8點禁止停車,但允許臨時停車。臨時停車是指車輛因上下乘客或裝卸物品而暫時停留,且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並保持立即行駛的狀態。
在臨時停車期間,駕駛人應保持車輛未熄火,並隨時準備駕駛。因此,駕駛人不應離開車輛。如果駕駛人下車,可能被視為停車而非臨時停車,這在黃線禁止停車時段內是違規的。
需要注意的是,臨時停車不得影響交通流暢,且不得與其他車輛併排停放。此外,若是接送未滿7歲的兒童或行動不便人士,臨時停車時間可不受3分鐘的限制,但仍需遵守其他相關規定。
因此,在黃線禁止停車時段內,駕駛人應留在車內,保持車輛隨時可以行駛,以符合臨時停車的規定。
申訴沒什麼用,可以跟你說有99.9%的機率不會成功~~申訴是向你的戶籍所在地的交通事件裁決處提出,當你申訴後,戶籍所在地的裁決處會向開單的縣市警局行文請開單員警確認~~重點來了,若是讓你申訴成功,員警豈不是自打嘴巴?他都開單了,怎麼可能會讓你成功?除非你提出非常有利的案例來反駁,才有成功的可能
所以有99.9%的機率是維持原判的,若你仍不服,再提起行政訴訟,由第三方公正單位來判,除非你有錢有閒,有時間可以跟他耗,不然也是會有90%的人就算了,錢繳一繳了事
既然你都自己覺得不會成功,不知道申訴的意義何在?申訴是你的權益,不爽就給他申訴下去,只不過你這案例,還是要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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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1018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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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繳一繳吧,等你申訴不成功,還可以上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