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可以不用再討論了管理員請刪文

兩邊都有錯~
不過看了影片騎車的同學好像一直往旁邊看??(地上的影子有轉頭的動作)
所以沒注意到阿姨已經在前面了???
我一直在思考為何這麼明顯的機車對方感覺會沒煞車的撞上..
各位可以看影片右下方的陰影..
如果能到當時的地點跟相同的時間在戴相同安全帽在拍一下..
觀察陰影變化..
因為我相當懷疑..
撞擊的人當時正在看後面..
或者跟後方的人講話..
分別的時間點為..
5秒處..可在陰影處看出當時機車是兩個人..
10秒處..跟12秒處..可以看出安全帽有擺頭動作..
我個人看的感覺..
10秒之前的頭擺狀態是跟後方講話..
12秒處是低頭看車速的那各視覺位置..
可13秒處卻又回復到10秒之前的擺頭位置..
如果真的是因為沒注意前方..
那這案件看來還有的吵..
另外..
37萬不是重點..
因為沒列出賠償細項..
婦人的腳在外..
這撞擊點要是在腳上..
老實說..
婦人的腳真的很麻煩了..
再來..
環島本就要多小心點..
因為各地方民情不一樣..
相信很多人都有經驗..
外地到台北開車..不習慣..
台北到外地開車..一樣不習慣..
都要出縣市..
多少要多注意一點..

希望都平安..錢乃身外之物..
平安很重要..

linsanget wrote:
其實只要突破台北以外...(恕刪)

台北的也沒有比較守法,
守法只在有警察時有照相機時!
而台北警察照相機多了,自然守法多了,
在台北的路上不也常看到在車陣中鑽來鑽去的機車,
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歐巴桑白目沒長眼睛就算了

你朋友也手殘到剎車按不下去

真是低腦大對決
樓主應該要解釋一下大嬸傷的多重! 才有辦法衡量37萬是不是合理!

這個距離還能撞上去,你朋友應該也是想搶快!!要不就是在看妹?
對方:支線未讓幹線先行、應注意未注意
樓主朋友:應注意未注意,超速應該是沒有,看起來速度不快

弄強制險賠人家吧

樓主朋友一開始綠燈不走等到紅燈才走,是因為闖紅燈比較安全嗎...?
到了事故地點,對方出路口的時候樓主朋友有大約30公尺的距離
沒減速沒閃避就這樣直直的撞上去
樓主朋友也沒在看路吧
謝謝大家的回答,我po這文章只是因為朋友間都沒發生過這種事情,只是想了解一下如果真的要賠償的話,合理的金額大概是在哪個範圍,雙方都有受傷,被撞的人現在健康狀況也都還ok,也希望我朋友的這次事件能儘快落幕
bback wrote:
樓主請放心根據現在的...(恕刪)



前年家裡的經驗 我家的車是被撞 對方是直行車也超速 結果我們還是要賠對方


現在法令就是主張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事發後家人問了認識的交警+台北市議員+保險公司人員+計程車公會的法律顧問+駕訓班的交通法規老師
得到的答案都是: 這2年來發生在北市跟新北市的交通事故 99%直行車會贏
除非直行車酒駕才有輸的可能

但北市新北市外就不知道了?!
不過 我還是覺得直行車贏面會比較大...很無理的規則
有沒有超速,是只有你朋友知道...

但我可以肯定你朋友絕對沒有在看前面!!!

你說你朋友沒超速,但影片又是這樣直接的撞上去,要說有看前方,真的不太可能

還有,闖紅燈我看到了...

求償37萬看,看你朋友自己怎麼想...但騎車的人這種騎法,我相信絕對是個教訓

sunland wrote:
對方:支線未讓幹線先...(恕刪)

重點是樓主有沒按喇叭警示 看來是狀況外 看到已經來不及了 趕緊閃還是中
應該對方六你四
37萬 是撞到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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