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思考為何這麼明顯的機車對方感覺會沒煞車的撞上..各位可以看影片右下方的陰影..如果能到當時的地點跟相同的時間在戴相同安全帽在拍一下..觀察陰影變化..因為我相當懷疑..撞擊的人當時正在看後面..或者跟後方的人講話..分別的時間點為..5秒處..可在陰影處看出當時機車是兩個人..10秒處..跟12秒處..可以看出安全帽有擺頭動作..我個人看的感覺..10秒之前的頭擺狀態是跟後方講話..12秒處是低頭看車速的那各視覺位置..可13秒處卻又回復到10秒之前的擺頭位置..如果真的是因為沒注意前方..那這案件看來還有的吵..另外..37萬不是重點..因為沒列出賠償細項..婦人的腳在外..這撞擊點要是在腳上..老實說..婦人的腳真的很麻煩了..再來..環島本就要多小心點..因為各地方民情不一樣..相信很多人都有經驗..外地到台北開車..不習慣..台北到外地開車..一樣不習慣..都要出縣市..多少要多注意一點..希望都平安..錢乃身外之物..平安很重要..
linsanget wrote:其實只要突破台北以外...(恕刪) 台北的也沒有比較守法,守法只在有警察時有照相機時!而台北警察照相機多了,自然守法多了,在台北的路上不也常看到在車陣中鑽來鑽去的機車,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對方:支線未讓幹線先行、應注意未注意樓主朋友:應注意未注意,超速應該是沒有,看起來速度不快弄強制險賠人家吧樓主朋友一開始綠燈不走等到紅燈才走,是因為闖紅燈比較安全嗎...?到了事故地點,對方出路口的時候樓主朋友有大約30公尺的距離沒減速沒閃避就這樣直直的撞上去樓主朋友也沒在看路吧
謝謝大家的回答,我po這文章只是因為朋友間都沒發生過這種事情,只是想了解一下如果真的要賠償的話,合理的金額大概是在哪個範圍,雙方都有受傷,被撞的人現在健康狀況也都還ok,也希望我朋友的這次事件能儘快落幕
bback wrote:樓主請放心根據現在的...(恕刪) 前年家裡的經驗 我家的車是被撞 對方是直行車也超速 結果我們還是要賠對方現在法令就是主張直行車有絕對路權事發後家人問了認識的交警+台北市議員+保險公司人員+計程車公會的法律顧問+駕訓班的交通法規老師得到的答案都是: 這2年來發生在北市跟新北市的交通事故 99%直行車會贏除非直行車酒駕才有輸的可能但北市新北市外就不知道了?!不過 我還是覺得直行車贏面會比較大...很無理的規則
有沒有超速,是只有你朋友知道...但我可以肯定你朋友絕對沒有在看前面!!!你說你朋友沒超速,但影片又是這樣直接的撞上去,要說有看前方,真的不太可能還有,闖紅燈我看到了...求償37萬看,看你朋友自己怎麼想...但騎車的人這種騎法,我相信絕對是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