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一堆誇耀國外交通多好多好的人,卻從不提國外罰責有多重!希望國內也趕快實施"紀點制",淘汰那些經常性違規又不在乎罰錢的人國外只要在路口豎一支"停"的標誌,或在地上寫個"停"字,就必須停車再開!而在我們這.... 難啊!
小薛 wrote:....當時我也第一時間反省說這重點不在於日本交通法規太嚴苛或是我太衰小被抓之類的.而是我真的打從心底覺得「這樣的規定是對的!錯的是我的心態!」.的確騎車上路不只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同時還要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負責!這真的是無比重大的事情,那怕只是「違規」都有可能造成生命安全危害,所以的確是要用最嚴苛最高的標準去看待才是。 在台灣很多人都是將自己的過錯歸咎於是別人的錯、政府的錯自己是"被動"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