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mtime wrote:
當初沒有直接提供影片給家屬是因為警察來畫現場的時候說 因為我們是騎在幹道上 旁邊有寫讓
所以那位被我朋友撞到基本上都算是他的錯 而且我們沒有超速
1. 你是在主幹線,路權上會較佔便宜,但沒超速但不代表沒過錯
如果影片給法官看,會讓你更吃虧,因為你因注意而未注意
事實上你朋友也沒減速,這點讓法官看到,你一定會更麻煩。
這件事,只能說兩方都有錯。只是比例原則。
車禍鑑定,沒有判對錯,只有比例,
我看過明顯對方有錯的例子,撞的人還是因注意而未注意,需賠錢。
像你朋友這樣明顯雙方都有錯的情況,更是不利。
2. 如果對方受傷,你沒受傷,對方會以刑逼民, 這方面你會很吃虧。
所以你朋友有受傷 或是車子受損 證明文件你也必須準備齊。這時可以變成你的籌碼。
3. 家屬可能會上網,你把這東西丟到網路上,是要讓對方知道你的策略嗎?
底價、策略讓對方看到,怎樣都會被對方壓死死的。
不要以為有行車紀錄器就萬能,也不要以為來站上取暖就會比較好
談判是一種諜對諜。
4. 對方價格比較誇張,但不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很難說對錯。
不過你要注意到,上調解庭來來回回的時間成本,
不要意氣用事去爭對錯,或爭一口氣。
除非你這邊也有受傷,不然賠錢是跑不掉。
建議要努力去協談,表達關心之意。
(這點很重要喔,上調解庭時,會問你有沒有去探望過他)
釋出誠意,如果對方開價很誇張,就請求調解。
在適當時間,合理的價格,就賠償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