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法官的出現 + 過輕的罰則 才是造成台灣交通 混亂的主因1. 加重罰則 闖紅燈 酒駕 30萬起跳2. 加強 掃除屁小孩無照駕駛 無照 一律 車沒收不發還 罰金20萬起跳3. 改管 改到噪音超過一定標準 抓到 改的店家 罰10萬 車主的車拔管 罰10萬4. 無敵違規大迴轉 有人檢舉 (需附上 檔案) 判定無誤 10萬起跳要是繳不出錢來的 一律入監服刑
還是台灣好!被警察攔檢,心情好就停下來...當面向警察嗆說我認識議員、立委...這樣就沒問題了!心情不好不用管他,照著跑...反正不小心自摔受傷警察就是要賠!法官認定的比例原則太棒了...(台灣拒檢者大多都是孝子、孝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