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15b0726 wrote:
第四台的數位機上盒...(恕刪)
無線電波是公共財,政府應該確保每位公民都能無償接收到訊號,這才是公民社會中政府的責任。
台灣政府組織NCC與財團 假借技術/系統管理之名,壟斷並圖利,讓公民平白損失權利不說,又以落後的技術,阻擾產業升級,讓全民失去收視優質節目內容的契機。
朋友,別浪費錢了。
要看 電視,,,現在最好的內容都從網路來的,,,只求政府做一件大事:普及網路速度提升到1G,費率降到500以下。
這才能 淘汰落伍的有線系統商與NCC,
創造 公民、(內容/網科)產業、政府 三贏 的大時代。,,,,(這貼藥 應該會比 調降 證所稅,有用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