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chen wrote:原來無償提供比合約...(恕刪) 要當事人合意即可, 不然依照合約精神, 驗收的時候只有 "符合" 與 "不符合" 兩種結果.不是無償給更多就一定好.舉例說明, 如果你今天買衣服訂購的是L號, 結果我寄給你XL.你還是可以穿, 但你可能會不爽, 因為尺寸不合.但是從我的觀點看, 實際上是無償給你 "更多的布料"阿! (所以由此可見, 不是更多就更好)吃麵線也是一樣, 你點了一碗麵線, 但是你不要香菜.我是老闆, 想說多菜多健康, 很好心的免費送你一大把, 這時候消費者十之八九會生氣
bluejeff wrote:要當事人合意即可,...(恕刪) 你這種舉例太好笑了,明顯是規格不符啊!跟老板比合約多給我薪水是不同的,我買一件,他多送我一件,才是相同的比喻,才相當於 MOD 原本該給我 100 台,但他卻多送我 100 台;您的比喻比較像是我訂豪華餐,但他卻換成其他不要的一堆餐給我,但可能都不是我要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