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跑了一趙門市
了解了一下黃金套餐的價格(就是這次豪華餐被移出的頻道,九成都在這了)
依我原本簽約的光世代+mod費率計算
我mod部份一個月可減106元
但如果要訂回黃金套餐年約月繳要120元
等於我得再多付14元才能要回之前被移走的頻道
我不解的是我明明就是和中華電信簽約
明明就還在合約期內
我卻得加付14元才能享有我原本應該有的收視權益
中華電信還好像給你天大的恩惠讓你可以"免付違約金"解約
我不解
合約要是簽了消費者可以用個理由就不付違約金解約嗎?
今天被移走的頻道明明都在
而非無代理權可播放
中華電信和頻道商的糾紛卻是犧牲消費者
合約內的客戶權益都能被這樣處理
我真不懂NCC竟然像沒用處的單位一樣
任由中華電信這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