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政府的100萬,GOOGLE的15分鐘。


Jetter wrote:
以下內容來自經濟部:...(恕刪)

jetter說的好!
北市府沒有弄清楚!便以惡法亦是法的心態來砍!是錯!
google沒有通知用戶便不給下載也是錯!
試問google..發個服務email有那麼難嗎???
market帳戶通常都是連絡gmail帳號啊!
有那麼難嗎???google發的新聞有規定android手機用戶一定要看嗎?
android手機有所謂明顯的公告區嗎?!
在makret上有明顯告知為什麼暫時不能下載已付費程式嗎?

北市府是先因誤判做了不好的事!
但不代表google可以做錯!
可以違反自已說的"可以隨時下載已購買的app"

兩造都有錯!但!使用者先倒地!
倒底是先開罰了一百萬 然後GOOGLE才下架

還是GOOGLE先下架 然後才罰一百萬

如果是先罰了一百萬 那GOOGLE下架有什麼錯?
難道要無視政府的警告繼續違法嗎?

如果是先下架才罰了一百萬
那就兩方都有錯
GOOGLE突然關閉服務造成消費者的損失
政府罰錢的立場在哪? 人家都已經下架不賣了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Drew wrote:
以下大多數內容為本人...(恕刪)


我覺得錯誤百出耶

1. google 沒說以後不開 ~ 但是重點是 協商為什麼要鎖付費??
已付過的為什麼又不給重裝? 這跟北市協商有什麼關係?
說穿了 是google不爽而已.

2. 為什麼要靜待? 昨天+今天+明天 買新安卓機的都不是人??
回家想上網好好裝幾個軟體玩一玩 這麼基本都辦不到??
那新買安卓機的人 是趴袋嗎?? 這還不包括這幾天重灌 或者是部分軟體
未安裝的人!!

3. apple 是很讚啊!! 至少他願意承認 配合台灣的政策
如果七天退不成 你再來01發文 大肆撻伐蘋果是爛蘋果 誰有意見??
你的證據在哪??

4. google的實際狀況 不代表台灣 ~ 北市府會針對 也是因為之前的不當軟體
不然 哪有理由自找麻煩?? 北市府的員工 高層 難道就是打公用電話??
沒半個用安卓手機?? 就算想搶選票 也是找好做的做 ~ 誰要找這種跨國的!!

5. 不管是15m.24h還7天 google 都不應該嘔氣 鎖付費的部分!!
因為一事歸一事

6. 其他狀況 比照辦理與否 你可以發函去問 ~ 如果其他商品也有類似問題
北市府按照其機關與法規 自然會去執行!! 今天 apple 都拐個彎避掉了
只有 google 要硬來... 除非你心裡沒有中華民國的法治概念
不然都該明白 外商的規矩 vs 本國規矩 該照誰的走!!

7. 捍衛到什麼地步? 該說 你希望google 藐視台灣法律到什麼地步呢?
就算是恐龍法官+趴袋法條 還是要遵守!! 因為這裡是台灣!!
如果國定的法規 都可以如此跳躍 ~ 那佛教 基督教 伊斯蘭教 回教
以後改吃滿漢大餐也可 ~ 反正教條比起法條 更沒有法制拘束力 ~ 不是嗎?

8. 消費者抬頭 表示過往太過低頭!! 不然何必提升?
真正缺德的是那些愛用又愛退的極少數人! 打擊盜版 跟 買到不適用、不能用的
黑心軟體 完全是兩回事!

總之 尊重智財權 著作權等 ~ 這是分所當為的事情 ~ 但不合理的退費機制
在北市府善意的闡述之下 ~ 基本的協商 總是可以吧!!
惡意的關掉付費app ~ 堪稱是史前巨"惡" .... 不尊重消費者 及 未來消費者
( 剛買手機 + 預購的人 ) 也不尊重 國家法治

就算15分鐘是對的!! 當 google 選擇關閉付費的瞬間 論情論理 ~ 就注定
是失敗者!!
不管是不是北市府先低頭談合 ~ 這些都將重創台灣消費者 對安卓的支持!!!

jkzax328 wrote:
關於Google對上...(恕刪)


別人努力幫你把關權益 你還扯後腿?
站在一個軟體開發者的立場, 行動裝置上的軟體通常不適合太龐大, 多數也能獨立開發完成, 售價也不可能高, 壽命也多數不會太長; 因此, 要我花上幾個月寫好的東西, 讓人玩上7天, 又退回, 坦白說, 開發的動力全沒了. 但, 個人贊成, 15分, 延長到 60分鐘.
軟體這種東西,裝了就裝了,還有甚麼鑑賞期?

論七八糟的政府,為了選票,為了譁眾取寵,縞一些莫名其妙的政策,表面上很好看,底子裡是會笑掉不少人的大牙,貽笑國際。

這一切的是選舉制度搞出來的,一切都是為了選票
VINCENT
google突然關閉付費的app下載

導致 已購買付費app的消費者不能更新重新下載

光這一點 google就準備吃大便了

就算是有理 現在也變無理~~~

被罰錢 活該
\( ̄︶ ̄)>...
GOOGLE有錯,為什麼
從原先的24小時變成15分鐘
明顯不足,消費者還要不要活?
如果通融了GOOGLE,成立了
以後網購東西回來超過15分鐘就不能退了
消費者還要不要活?

政府有錯,為什麼
軟體要給人鑑賞7天
明顯過久,開發者還要不要活?
如果通融政府,成立了
以後軟體下載都可以鑑賞7天才退
開發者還要不要活?

雖然兩邊都有錯
但GOOGLE今天二話不說就全面停止付費軟體下載的作法
實在讓人無法贊同他
很無言

aramins.hong wrote:
我的認知是...台北...(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看到「google綁架消費者」這樣的新聞標題時我也覺得很火,不過仔細看一下google的做法…,呃…,我實在想不出他哪裡做錯了,賣家達不到買家的要求先暫時不賣進行協商,然後買家卻說你怎麼可以突然不賣?賣家無言了…,繼續賣要被罰錢,暫時不賣跟你買家協商完之後再說,這樣也要被罰錢…。這樣的做法不是在做秀是在做什麼我還真的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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