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wen2157 wrote:
市政府錯嗎?道路工程的廠商對嗎?那用路人的權益就該被犧牲嗎 ?
法律沒有規定路要鋪平,所以把路鋪平不是政府的責任
用路人的權益被犧牲是正常的
葉公啊,你領的薪水可是我的血汗錢,可以做點正經事嗎?...(恕刪)
路沒有鋪平可以要求7天內退貨嗎???

Grunder2006 wrote:
看了這二天沸沸揚揚的...(恕刪)
continuum wrote:
因為光是這點 "本人覺得,這個條款只適用於"免付費"服務,一旦有了交易行為,就沒有這種"可隨時停止服務"是合法的事"...(恕刪)
gios wrote:
惡法是法嗎?
也許大眾認為是,要忍氣吞聲的守法等到立法諸公來改,如果拖時間呢?如果還是不完善呢?
如果當初國父認為惡法是法,我們現在還在綁辮子,
如果惡法是法,我們現在還有萬年國民大會,
如果惡法是法,我們現在還在動員戡亂時期,
如果惡法是法,我們現在還在一黨專政,
既然叫做惡法,那就不是法,應該快速積極的修正,應該在最短時間修改完成才是全民之福。...(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