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Google突然下架很可惜
不然這件事就等著北市出糗
現在雙方都有問題
等Google美方人員說明吧
昨天才坐飛機來台
而北市無腦的法條
沒記錯七天退貨針對"實體商品"網路電視郵購購物吧
現在沒弄條針對數位下載
就拿槍指著Google誰不生氣
NEIK wrote:
apple不管做法如...(恕刪)
APPLE至今還未真正提出方法 只有說回配合改善
angus2302 wrote:
台灣消費者一直是弱勢...(恕刪)
台北市政府=買個炸雞一直在"是否"
沒看到新聞嗎 北市發言人的嘴臉
老公雞 wrote:
現行消保法是規定 7...(恕刪)
北市只會拿一條有問題的法 冠罪
數位下載跟實體商品不同啊 大哥
在一堆正義使者眼中 智慧財產權就像個屁一樣的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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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2892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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