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ycomepls wrote:
說來說去不就是要讓消...(恕刪)
檢視商品,可以,七天鑑賞,用試用品廠商不會要你付錢。
用正式商品不要觸犯到民法的損害賠償,如觸法這部分消保法也救不了你
消保法大約只能保障到商品包裝受損,消費者不需負責,但是廠商也未必一定認同。
如你存心想免費用七天,要考慮可能風險
所以有些商品,廠商直接告訴你,拆封不能退
雖然消保法說可以退,但是賠償金額還不如買了不要退。
過去有案例,數位相機 6,000元,七天內按鈕括傷 3,000元,當然不要退了。
這有得吵了,證明非你弄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