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都不尊重消費者的google還有什麼力挺呀~~~我看google退出台灣市場好了~~就像再中國大陸一樣硬呀~~反正台灣沒有google也不會倒~~今日沒有google明日可能來了fb哈哈~~誰說明天不會更好呢?google滾出台灣市場吧~~我相信有很多廠商一定會給你拍拍手
limean wrote:不站在消費者立場的這些力挺google人士,你們到底居心何在?又有新的護衛隊嗎...(恕刪) 不要這麼幼稚的只會說別人護衛隊那你是你北市府的護衛隊嗎?我其實也站在消費者立場的...只是我沒這麼短,只看[七天退費]我還會在意這樣的規定, 會不會使我以後買不到好的本地軟體我還會在意這樣的規定, 會不會使手機軟體變成和pc軟體一樣貴不可攀I do care! 而且care的點比你還多不要只會對不同想法的人摸黑潑墨汁.....這是台灣社會最大的惡習
要求商業應用軟體七日可以退貨是有點鬧過頭了但這是一個契機做檢視,是該提供24~48HR的使用但若軟體本身就有試用版,你買了就表示你應當清楚該軟體的用途與效能,這時就不需要求使用的賞味期限至於電子書或影像下載,也可以開放前五分鐘/幾頁的略閱,喜歡再做購買.這機制基本上不難做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