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好多管道可以下載app啊!
重點是一毛錢都不用

我以前也不知道,是夜撞屍教我的
感謝夜撞屍為我省下這些小錢,謝謝!


dirtypoint wrote:
事實是
mobile01 當初有一堆天龍國法律專家
大聲指責google
而現在天龍法律虎爛不下去了
都神隱去了
CHIEN-阿義 wrote:
不是說不適合鑑賞期.而是法令不完備or過時.連葉大狀師自己都有感覺還硬拿出來用.砲他剛好...
jiahao.guo wrote:
小弟不懂這有啥好唬爛的。
事情就兩種狀況:
1. 天龍國引用法條沒錯。這時你要罵的是利委。
2. 天龍國誤解法條。這時除了罵天龍國,更要罵google。放著一堆律師不做事情,寧願修改market,堵VPN,也不願意告天龍國。說穿了,不把台灣消費者和開發者的權益放在眼裡,因為他是偉大的google。
小弟不是法律專家,不敢評論是非。然而一堆人說法條不適用的人卻只罵天龍國,這是什麼道理?...(恕刪)
jiahao.guo wrote:
...(恕刪)

靈異大王 wrote:
因為明理的人早就放棄發文,頂多看到受不了回文,提出不同的看法,還會被人身攻擊,總之千錯萬錯害他們敗不了家都是北市府害的,絕對不是G腦羞成怒
像導航、記帳、系統…這些軟體沒有經過幾天的使用怎麼會知道穩定,甚至無法同時測試找出適合自已的,至於那些小說、漫畫、遊戲,做為一個常整布袋倒掉的過來人,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沒有保存價值的確是垃圾,頂多是小朋友還不覺得而已,有天要搬家、成家、缺錢…就會後悔幹嘛堆那麼多垃圾在家裡
我是G的愛用者,也討厭朝庭的蠻橫,但就事論事不以人廢言,這個事件的確是G有欠考慮、太急燥了,可惜皇帝不急死太監,我們這些小蝦米管大鯨魚怎麼交配純屬瞎扯,真的想改變只是痴人說夢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