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面幫消費者爭取權益 , 居然有人嫌棄那些嫌棄的人不是愚民 , 是智障的愚民 , 腦殘的愚民你不要權益沒關係 , 我要感謝政府幫消費者爭取權益 但是七天似乎太長了 , 比較均衡的期限應該在二天 or 三天左右對消費者及軟體開發商都比較公平一點
deathtrader wrote:是開7天鑑賞期的人太...(恕刪) 好像也是..如果是買付費導航軟體出去玩一個禮拜,回來再退貨一塊錢都不用出不過避免買到地雷鑑賞期還是需要,但如果太長反而被貪小便宜的人濫用
wavekung wrote:政府出面幫消費者爭取...(恕刪) 對消費者來說越多天是越好的7天能破關一堆0.99的濫遊戲難道撐的到一個小時嗎要備份apk難道15分鐘不夠備嗎這些都馬是藉口我國法律規定7天就是7天google少來討價還價的
deathtrader wrote:是開7天鑑賞期的人太...(恕刪) 會說這樣畫的人才是吧!市政府是依法提出的天數,不是它亂說的,它就算覺得太多也不能亂改做增減這是法律常識。是你不懂吧!而且談判要有籌碼難道你要一下亮底牌!
依照 常態分佈來說,大多數的人都還是守法 跟 有良善的心的!不要把所有的人 都看成是賊-- 有七天鑑賞期 就一定會惡意的用完就給人家退費似的,那只是少數沒品的人才會作的事情股溝 不可以這樣 不相信大部分的人的人心都是良善的想法!即便你作再多的防範 也只能防得了君子 防不了小人,相信支持正版的人 是不會這麼惡劣,更何況 凡事都有因果,又有甚麼好怕的!這次的 股溝 事件,就作得太離譜了!但是 短時間的下架也有可能 要等談判的結果 再修改軟體,以免被連續開罰! 而且 也可以在網路交易的機制上 作出規定 一個月 最多只能退多少次 否則停權一個月(停權一個月 不表示永遠停權 但是可以讓消費者審慎的下載他的軟體,以免遭受到一個月停權的不方便)相信別的軟體也是一樣的,你買了一個包裝好的軟體 結果 裝到電腦裡面 不能用 打電話去軟體公司 也得不到應有的協助 難道就自認倒楣嗎?!還是 退貨 但是酌收 包裝被損壞的成本費用!所以消費者 跟 販賣者之間的關係 存在著一種 誠信的關係,要相信誠信良善的關係,世界才會美好 不是嗎?